用愛陪伴孩子 | 兒少團體家庭
|服務對象|
6歲以上至18歲設籍臺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兒童與少年,因家庭功能失調或有安置需求者。
|服務時間|
全年無休,受理服務對象安置服務
|服務型態|
1.以類家庭式照顧,服務身心障礙兒少。
2.給予多元化的學習途徑,培養自我之照顧能力。
3.聯結專業團隊評估諮詢服務。
4.從生活中創造多層次感官學習。(從生活體驗學習)
5.協助團家成員能自然、自主、自由的運用社區資源,發展自立的生活能力。
|聯絡我們|
mail:happy@kjswf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