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居住服務 | 滿足身障者獨立生活需求
「社區居住」的服務理念是認為身心障礙者應該同一般人自在、自然地在社區中生活,社區資源必須很方便的取得及使用。同時,住民擁有「自主權」,不管是居所佈置或生活作息安排都是由住民自主決定的。
本會為了滿足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及平等居住需求,承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建成社區居住家園,可服務17名身心障礙者。
|服務對象|
1.設籍於臺北市之18歲以上之自閉症者、智能障礙者或併有以上障礙類別之多重障礙者。
2.日間須於其他單位接受生活訓練、教育訓練或就業服務等,並經本會評估適合訓練獨立居住與生活者。
3.夜間未安置於機構者。(需同時符合以上3項)。
|服務時間|
週一至週五,下午4時至隔日上午8時,夜間居住服務。
|服務內容|
1. 日常生活活動支持:訓練及支持自我照顧生活起居、家務處理、健康飲食、財務管理等。
2. 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:支持及訓練自行參與社區休閒娛樂及社團活動。
3. 健康管理服務:提供健康照顧,行為、情緒及身心調適等服務。
4. 強化親職功能:提供住民家人心理支持、福利諮詢、親職教育等。
|收費標準|
1. 單人房每人每月新臺幣3,500元,雙人房每人每月新臺幣3,000元。
2. 中低收身份以80%、低收入戶以60%之標準進行收費。
3. 生活費自行負擔。
|服務資訊|
電 話:(02)2550-0521
e-mail:kjc@kjswf.org.tw
|服務地點|
台北市大同區,捷運中山站5號出口,公車「建成公園」或「捷運中山站(志仁高中)」
|收案評估流程|
(1)申請流程:服務對象申請或政府委託 →面談評估、健康檢查 →符合入住者提供社區居住服務 →家訪 →個別服務需求評估→擬訂個別化支持計畫
(2)評估機制:
A. 申請者或其家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至本單位填寫申請表、檢附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影本。
B. 由社工人員進行面談,完成入住初評表【詳如附件】、支持強度量表【詳如附件】。
C. 確認申請者住宿的需求及問題,並和家人討論相關事宜。
D. 入住評估會議評估是否適合入住。
E. 評估期為15個工作天。
F. 評估不適合者予以轉介結案。
G. 評估適合者請申請者檢附健康檢查報告、需求評估結果表、照片乙張。
H. 簽訂服務契約書、提供服務。
(3) 入住標準:無法定傳染病及暴力傾向且需符合下列情況者。
A. 基本生活能力:會生活自理、自行採買、有時間觀念、會使用大眾交通工具。
B. 溝通能力:能溝通及理解個人狀態,具表達力,可述說喜好及周遭事物。
C. 情緒精神狀態:能專注或情緒穩定,或服藥穩定、不隨意發脾氣等。
D. 工作潛能:日間有工作及作業活動等之安排,會使用鑰匙進出、能注意移動間的安全。
|候缺機制|
符合入住資格條件的申請服務者,在沒有名額的狀況下,本會將依申請者意願列入候缺名單中,並協助連結資源。有名額時再聯繫進行入住評估。多人候缺時以低收入戶者及迫切需求者為優先。